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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财务处《亚洲通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》
 
通讯员:财务处       审核:卢新国       责编:刘涛   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1-05-28 08:24:23
 

各教职工:
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亚洲通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)(附件1)相关规定,接主管税务机关通知,安排亚洲通:教职工于6月10日前完成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工作。

年度汇算由教职工本人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进行申报。注意事项:

1.主管税务机关通知需全员进行年度汇算。

2.登陆个税APP后,点击进入[综合所得年度汇算],填报方式请选择【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】。点击【开始申报】-【我已阅读并知晓】,开始年度汇算申报。

3.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采集或漏采集者,可以在年度汇算时补采集。

4.年度汇算前需先完善个人信息,添加银行卡。退税使用的银行卡,必须本人的银行卡。建议选择一类银行卡,若选择二类三类卡存在退税失败风险。

5.申请2020年度汇算退税的教职工,如存在应当办理2019年度汇算补税未办理,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19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拒不更正或说明情况的,需在办理2019年度汇算申报补税、更正申报或者说明相关情况后,再依法办理2020年度汇算退税。

6.汇算申报过程中如对校内发放的个人收入有疑问,请通过财务查询平台核实。如对取得校外劳务收入有疑问可咨询发放劳务的单位,切勿在APP中直接点击【批量申诉】和【申诉】,否则将进入税务内部异议申诉流程,延误数据的修改与确认,无法顺利退(补)税。

7.年度汇算咨询电话:税务机关12366;财务处周丽萍88168102,18305117563。

附件: 个税汇缴APP操作指南.docx

财务处

2021年5月28日


 
来源:财务处 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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